消防維保的要求和標準
2022-05-05公司新聞
建筑內(nèi)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及聯(lián)動系統(tǒng)、消火栓滅火系統(tǒng)、自動噴淋滅火系統(tǒng)、氣體(干粉)滅火系統(tǒng)、防火分隔系統(tǒng)、防排煙系統(tǒng)、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(tǒng)、消防通訊及消防廣播系統(tǒng)等相關消防設備設施。
(一)火災自動報警及聯(lián)動系統(tǒng)
1. 每月對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自檢功能、消音復位功能、故障報警功能、火災優(yōu)先功能、樓層顯示功能、聯(lián)動控制器功能、報警記憶功能、火災廣播功能、打印功能和主備電源自動轉(zhuǎn)化功能進行檢查,保證處于正常工作狀態(tài)。
2. 每月按安裝總量的10%采用專用檢測設備對火災探測器、手動報警器按鈕、警鈴、聲光報警器進行模擬火災響應實驗和故障報警試驗。
3. 每兩月進行報警及控制線路維修檢查;每半年對消防系統(tǒng)進行一次全面檢查,對煙感探測器進行吹煙模擬試驗(抽檢率不得低于50%)。
4. 每月對聯(lián)動控制設備進行手動和自動試驗,保證控制器應有控制和顯示功能,打印、顯示部位編號應一致。
(二)自動噴淋滅火系統(tǒng)
1. 每月對噴淋泵房的工作環(huán)境、噴淋泵、電源控制柜、濕式報警閥、管網(wǎng)、閥門、噴頭、水泵接合器、儲水設備等進行檢查,保證功能處于完好狀態(tài)。
2. 每月利用報警閥上的放水實驗閥進行放水,實驗系統(tǒng)供水系統(tǒng);測試水力警鈴工作是否正常,壓力開關電信號是否正常。
3. 每月利用末端放水裝置進行放水實驗,檢查水流指示器和壓力開關報警功能、自動啟泵功能和信號顯示是否正常。
4. 每月手動啟動噴淋泵,模擬自動控制條件下進行自動啟動噴淋泵,進行主、備泵切換功能試驗。
每季度實驗測試消防控制聯(lián)動功能,檢查信號反饋是否正常。
(三)消火栓滅火系統(tǒng)
1. 每月對消防泵房工作環(huán)境、消防泵、電源控制柜、管網(wǎng)、閥門、噴淋頭、水泵接合器、儲水設備等進行檢查,保證功能處于完好狀態(tài)。
2. 每月檢查室內(nèi)消火栓、消防水帶、水槍等是否完好;每月對屋頂消火栓或最不利點消火栓進行出水實驗和壓力檢測。
3. 每月按安轉(zhuǎn)總量的10%對消防栓遠程啟動按鈕進行啟泵抽查試驗,檢查自動啟泵功能和信號顯示是否正常;每月模擬自動控制條件下進行自動啟動消防泵和主、備泵切換試驗。
(四)氣體(干粉)滅火系統(tǒng)
1. 每月檢查儲氣瓶間及防護區(qū)工作環(huán)境、儲氣瓶、閥驅(qū)動裝置、管網(wǎng)、噴嘴、緊急啟動按鈕、放氣燈、聲光報警裝置等是否正常。
2. 每半年對滅火劑儲存容器進行承重檢測,滅火劑凈重不得少于設計量的95%。
3. 每年對每個防護區(qū)進行一次模擬自動啟動試驗。
(五)防排煙系統(tǒng)
1.每月檢查送風、排煙風機機房的工作環(huán)境,送風、排煙風機的電源控制箱、送風口、排風口,防火閥、排煙閥等功能是否完好。
2. 每季度按安裝總量的20%、30%,分別試驗手動和自動方式啟動排煙閥,檢查動作及反饋信號是否正常。
3. 每季度與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進行聯(lián)動試驗,檢查送風機、排煙機、防火閥等動作及反饋信號是否正常工作(包括遠程啟停送、排風一次)。
4. 每半年按安裝總量的30%試驗自動開啟排煙口,啟動送風機、排煙機;每半年按安裝總量的20%試驗手動關閉防火閥;每半年試驗自動關閉空調(diào)系統(tǒng)、電動防火閥。
(六)防火分隔系統(tǒng)
1. 每月試驗手動按鈕啟動防火卷簾門能都正常升降。
2. 每季度按安裝總量的30%進行抽檢防火門的啟閉功能,檢查閉門器及順序器功能是否完好。
3. 每季度通過消防控制室進行聯(lián)動試驗,檢查防火卷簾門聯(lián)動功能和反饋信號是否正常。
(七)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(tǒng)
1.每月檢查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是都處于正常完好狀態(tài)(維護保養(yǎng)及更換)。
2. 每季度按安裝總量的30%試驗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燈工作、照度和疏散照度功能是否正常且達到要求。
(八)消防通訊及廣播系統(tǒng)
1. 每季度檢查電話插孔、對講電話、播音設備、揚聲器等是否正常工作。
2. 每季度試驗電話插孔和對講電話的通話質(zhì)量;按安裝總量30%試驗廣播是否正常工作。
每季度進行從背景音樂狀態(tài)下強切至事故廣播狀態(tài)的功能試驗和進行線路維修檢查
(九)滅火器
1. 檢查滅火器的種類、數(shù)量、設置位置、標志等是否符合規(guī)范要求。
2. 每季度按安裝總量的30%檢查滅火器壓力、重量、有效期等是否合格,必要時進行噴射試驗。
(十)其他消防設備設施
1. 每月檢查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是否暢通。
2. 每季度檢查并試驗消防電梯的迫降功能是否正常;檢查并試驗消防電源的末端切換功能是否正常;檢查并試驗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是否正常。
3. 每半年檢查并試驗自備發(fā)電設施能否正常切換和發(fā)電。
文章轉(zhuǎn)自:https://www.toutiao.com/article/7094041463339713039/?channel=&source=search_tab
部分圖文轉(zhuǎn)載自網(wǎng)絡,版權歸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權請聯(lián)系我們刪除